最近一段禁播7年真实录像在网上曝光,西安城管暴力执法,烧烤店老板遭围殴10分钟,老板一怒之下砍翻9人的视频在网络上引发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这是一起发生在2016年的案件,当时烧烤店老板周惠安因为使用炭火炉被城管执法人员暂扣,双方发生冲突,周惠安被几个城管围殴10分钟后,驾车撞人和持刀伤人,造成城管队一死八伤的惨剧。经过法院一审和二审,被定义为互殴,周惠安最终被判有期徒刑11年。 周惠安是西安本地人,平时在一家国企上班,为了补贴家用,他在雁塔区开了一家名为“老周家大灶台特色烧烤”的烧烤店。周惠安平时对顾客还不错,对一些弱势群体也是能帮则帮,周围的商户对他的人品也给予肯定,都说周惠安平时为人特别和气。2016年6月24日晚上9点多,雁塔区城管局等驾坡执法中队联合等驾坡街办对辖区内夜市使用清洁燃料等情况进行检查时,发现周惠安的烧烤店使用炭火炉,遂以该店违规使用不清洁燃料为由决定对其烤炉进行暂扣,并告知周惠安到街办处理事情。 周惠安接到店员电话通知后,驾车赶到现场,发现其他店家也都是用炭火进行烧烤,而且人家也都是占道经营,为何城管只针对他一家,这明显是执法不公。他心中窝火却还是好言好语跟城管求情乞求放过。但城管人员不听解释,不仅没收了周惠安的炭火炉和桌椅,并将其搬上了执法用的皮卡车。周惠安登上城管执法车欲阻碍城管人员将其烤肉炉拉走,因此与城管人员张某某发生争执,二人撕扯倒地,城管人员孙某某、李某某等几人见状上车对周惠安实施了殴打。周惠安作为一个血气方刚的小伙子,哪受过这种气,于是一怒之下,直接跳下了车,驾驶其别克越野车冲向聚集在卡车车头位置的城管人群,行驶中将城管人员吕某某、白某、王某某及群众杨某某撞倒,周惠安随即停车并下车,城管人员见状持钢管对其进行殴打,并打碎别克越野车前挡风玻璃。 周惠安见状逃回烤肉店里,但城管人员不依不饶,持钢管将其烤肉店门口放置的调料架砸倒,桌椅掀翻,并用钢管击打店员库某背部。 周惠安眼见店被砸了,店员也被在城管打,就再也坐不住了,寻到平日烤肉使用的尖刀一把,这时店员张某见状持掏炉灰的铁棍向城管人员挥舞,打中一名城管人员右胳膊。紧接着,周惠安持尖刀、店员王某持菜刀从店内冲出并冲向城管人员。并向李某某背部捅刺一刀致其倒地,并追着城管开始疯狂砍杀,眼看周惠安杀红了眼,城管人员四散而逃。周惠安和店员回来对四辆城管的执法车进行了打砸。最终城管队员李某某被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造成一死八伤的惨剧。 事件发生后,周惠安主动投案自首。并愿意承担所有损失,但是坚持自己是正当防卫,没有故意杀人的想法。 西安中院一审判决周惠安故意伤害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毁坏财物罪三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 省高院终审维持原判定罪不变,但考虑到周惠安具有自首情节,并代为赔偿被害人亲属经济损失取得一定程度谅解,对其故意伤害罪予以减轻处罚,改判其有期徒刑11年。 对于城管的处罚 有些网友认为,周惠安是被逼无奈的受害者,他是在正当防卫自己的合法权益,城管人员才是暴力执法的施暴者。 有些网友认为,周惠安是故意伤害他人的罪犯,他是在报复社会的恶性案件,城管人员只是在履行职责的牺牲者。还有些网友认为,双方都有责任和过错,应该从客观和全面的角度来看待这起案件。 自古以来“贩夫走卒”、“引车卖浆”等职业一直是公民卑微但却很普遍的工作,因此不应该被人们随意驱赶。我们希望大家能像淄博这样,不仅重视城市文明,还要关注小商小贩的权益。在执法时,执法者应该减少暴力,多一些人情味。 对于法院的判决你认为合理么? 我是泡泡,欢迎交流和关注。